广州公园划定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相应环境噪声限值

位于声环境功能区类别1类区的公园,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dB(A),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45dB(A)。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已制订并印发,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广州的1类区公园共有12个。

据悉,本次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是《广州市公园名录(截至2020年底)》中的270个公园,包括综合公园38个、专类公园47个、社区公园112个、游园73个。270个公园先按公园名录分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游园,每一类再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细分,共划分出12个1类区公园、231个2类区公园、8个3类区公园、16个4a类区公园、2个4b类区公园、1个部分1类部分2类区公园,受交通干线影响的公园内部区域划分为4a或4b类区。当1类区、2类区、3类区公园与交通干线相邻时,分别形成45米、30米、15米纵深的公园内部区域,执行4类区标准。

广州公园划定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相应环境噪声限值

华南国家植物园

记者看到,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麓湖公园、天河公园、华南国家植物园等位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有珠江公园、东山湖公园、东风公园、人民公园、黄花岗公园、中山纪念堂、广州动物园、广州兰圃、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二沙岛体育公园等。

根据《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公园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公园内部及周边各类噪声源执行相应噪声类型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中1类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dB(A),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45dB(A)。2类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0dB(A),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0dB(A)。根据《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据了解,《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第一批)的通知》(穗环〔2016〕157号)同时废止。《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园规划和本区划明确的环境噪声限值,结合公园主要功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并加强公园的声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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