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法治护碧水,1-9月平均Ⅳ类以上水质占比95.9%

10月15日,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问题整改成效,海珠区河长办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到赤岗涌、琶洲北涌、珠江前航道开展联合巡河检查,以法治之力守护碧水之美。市河长办污控组到场指导,区河长办、区水务局、区检察院、赤岗街、琶洲街负责人参加。

广州海珠:法治护碧水,1-9月平均Ⅳ类以上水质占比95.9%

检查组一行重点巡查了水质状况、河岸管护、景观提升、卫生保洁以及水污染源防控情况,认真听取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问题整改情况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在全市率先建立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机制以来,海珠区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治理和保护合力,推动解决一批河湖治理“老大难”问题,有力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问题,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同,区检察院向责任单位及时发出磋商函、检察建议书,多次深入现场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和验收,敦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职,按期彻底完成8宗线索问题整改。

今年9月,巡查发现某企业向康乐涌偷排化粪池污水的违法行为后,区河长办立即联合区检察院、公安、水务、生态环境、属地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全力守护水环境治理成果。

在服务民生方面,区河长办将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与区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相融合,发挥宣教协同机制作用,联合到海珠区晓港西马路9号-23号走访推动供水服务到终端改造工作。通过多次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讲,解开邻里“心疙瘩”,协调解决了意见不统一的难题,最终高质量完成了改造工作,让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幸福水”。区水务局也因此收到了居民代表赠送的“清泉入户利百姓、水润民生暖人心”锦旗。

随着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机制持续纵深推进,海珠区水环境治理成效不断巩固提升,全区河涌2024年1-9月平均Ⅳ类以上水质占比95.9%,15条重点河涌“长制久清”。下一步,海珠区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协作,进一步推动机制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记者 李春炜 通讯员 海宣 陈超鹏图|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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