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更好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11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宣讲活动在广州举办。广东省人社厅、广州市人社局、各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员及广州市各平台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平台加盟商等企业代表近100人参加。
推进新就业形态依法合规用工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新业态劳动者群体不断扩容壮大。根据最新公布的第9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我国新业态劳动者已达到8400万人。为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以下简称“本协议”)。推进新就业形态依法合规用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纠纷发生。
宣讲活动现场组织观看了广东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宣传片,介绍了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安全性、便捷性、融合性和开放性,为下一步新业态企业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和新型用工关系协议提供了帮助和指引。
那么,本协议适用人群包括哪些?具体涉及哪些权利义务约定?记者了解到,新业态企业是指互联网平台企业或加盟、代理、外包平台业务的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等相关企业;新业态劳动者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完成工作并接受新业态企业劳动管理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
协议适用于新业态企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就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签订书面协议时参考使用。协议从协议期限、服务内容和服务区域范围、服务时间、服务报酬及支付、保险和福利、职业保障、协议的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十方面内容进行规范。
协议可以采用电子或纸质形式订立。采用电子形式订立的,甲方应当告知乙方查询、下载电子用工协议文本的方式方法。符合法定要件的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首创建立市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
据介绍,广州在全国首创建立市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在荔湾区建立实体化新业态监测服务保障中心以及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成绩。
宣介会现场,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围绕《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重点对适用范围及文本中的服务期限、服务时间、服务报酬和支付、社会保险和福利及职业保障等10方面内容及签订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
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分析,明确从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和坚持“事实优先”原则,合理确定新业态企业与劳动者的法律关系。两家平台企业代表分享了对协议参考文本的理解及日常管理的经验,表示将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共同促进新业态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企业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广州市要继续发挥领头羊作用,充分推广应用协议文本,各新业态企业要积极配合主动推进,加快推进协议签订工作落地见效,从源头上预防争议纠纷,为维护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广州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