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去年超八成行政争议复议后未进入诉讼

9月12日,结合当前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市首次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同堂培训。

广州去年超八成行政争议复议后未进入诉讼

这场培训会有几个亮点尤为值得关注。

首先,在参与人群上实现“三员”“同上一堂课”。

此次培训共有180余人参与,分别来自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审判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审判人员首次实现同堂培训。此外,培训还特别邀请了部分高校和律所的专家、学者,开展现场交流,给出“金点子”。

其次,在学习内容上,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本次培训强调“同学一部法”。

这是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经过2009年、2017年两次修改后的第三次修改,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此背景下开展同堂培训,有利于加深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对此的理解,对提升广州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成效具有积极意义。

最后,在培训形式上,通过“同析一批案”加深学习效果。

本次培训给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类别共11个典型案例。

台上,经办人员就案件进行详细回顾介绍、特邀专家进行法理分析、相关部门则分享经历该案之后的收获与提升;台下,各方举手发言讨论不断。

被点评案例是按何标准进行选择的?

以行政执法类别案例为例,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朱琳介绍,本次点评会选取的案例主要聚焦于执法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比如已纳入征收、“三旧”改造中违法建设的认定及拆除、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履行、信息公开等领域的典型案件。

朱琳说,希望通过这次案例点评会能够统一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广州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合力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培训现场,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邓中文分享了广州市司法局在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上的“成绩单”与经验。

2022年,广州行政复议收案量位居全省第一,经过行政复议后的被诉率为19.3%,超过八成的行政争议经复议后未进入诉讼程序,行政复议推动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这背后的关键词是“融合”与“联动”。

“融合”即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全民普法“六法融合”的职能优势;“联动”则是指广州市司法局深化府院联动,持续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复议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衔接机制。

广州的工作重点也格外明确。

——“刀刃向内”倒逼依法行政。2022年,广州通过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抄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对涉企复议案件实行“快收”“快受”,助推涉企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2022年,广州办结的涉营商环境类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38.3%。

——助力民生福祉“稳提升”。过去一年,广州妥善办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工商认定、民政、公积金缴纳等案件1956件,及时回应各类民生诉求。

提升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成效仍需多方合力。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介绍,目前全市建立了常态化的联席机制,完善了行政机关应诉和负责人出庭工作制度,组建了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4个区工作站、3个条线工作室,同时举办了类案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等专题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信息共享,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坚持行政执法、复议、诉讼‘三位一体’协调联动,着力抓前端、治未病,将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胡鹰说。

案例分享

关键词:行政复议

商住混用被责令停产停业?>>>

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处罚

“某士多店不服荔湾区某大队行政处罚案”在本次培训上作为案例进行了点评。

该案中,广州荔湾区某士多店将经营和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连通的空间内、无有效防火分隔,被消防部门处以罚款及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此后,士多店不服,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审查后发现,消防部门在行政处罚告知前已集体讨论决定了具体的处罚种类及罚款数额,并在当事人可申请听证的最后一日就作出了该处罚决定,损害了申请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违反法定程序,且该处罚决定还存在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问题。

最终,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

该案经办人员——荔湾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分享。按照现行《行政处罚法》,“集体讨论决定”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处罚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的两种决定模式,集体讨论的时间节点必须是处罚告知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否则,相关处罚决定属于“先定后审”,此前的“集体讨论”不构成法定的、旨在提升处罚“正确率”的集体讨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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