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广州继续实施“开四停四”,有效期延长 1 年

定了!广州继续实施“开四停四”,有效期延长 1 年

5 月 23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延长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有效期的通知》(下称《延长通知》)。《延长通知》表示,广州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将继续实施 ” 开四停四 ” 管理,有效期延长 1 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据了解,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下称 ” 本地化外地车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即 ” 限牌 ” 政策)的配套措施——《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 号)(下称《” 开四停四 ” 通告》),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实施 ” 开四停四 ” 管理,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鉴于 ” 限牌 ” 政策已于 2023 年 2 月延长 1 年有效期,为保持 ” 限牌限行 ” 政策统一性和协调性,继续精准管控 ” 本地化外地车 “,保障 ” 限牌 ” 成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广州实际,将现行《” 开四停四 ” 通告》有效期延长 1 年。《” 开四停四 ” 通告》内容均未作修改,广州市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继续实施 ” 开四停四 ” 管理,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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